新乐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
新乐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点:
首先,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,研究拟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。
其次,承担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,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;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我市经济发展实际需要,编制公路运输、公路建设、轨道交通建设、交通管理和市内公交的中、长期发展规划;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;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;上报年度公路建设与养护的指令性和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再者,承担全市公路、水路、轨道交通建设市场、运输市场监督责任;负责全市(不含城区)公路、公路桥梁及其设施(含标志标线)的规划、建设、养护、路政管理;依法维护路产路权、保护公路设施,开发公路用地;负责交通运输重点工程建设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;负责全市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;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市场、运输服务、机动车维修、搬运装卸、机动车性能检测、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;依法加强全市出租客货汽车的管理,搞好汽车客货运输和市内公交站、场、点的规划、建设和管理,依法保护和支持合法经营,取缔非法运输;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;承担规定的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。
此外,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管理,建立完善信息、行业联运的服务体系,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、协调发展;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物资和紧急物资的运输工作。
最后,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;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、省、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;承担管辖水域交通安全监管责任,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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